作品概括: 新加坡最令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人崇尚法治是个高度法治的国家,曾经亚洲的四小龙,法治具代表性的包括:严重违法者要接受鞭刑处罚、违反城市卫生条例要接受拾垃圾等严重处罚、全国不准售买及消费享用口香糖、公共场所三人以上聚集超过半小时以上视为有违反所为的嫌疑、企业若只要有一次被证实在贸易进出口方面有走私行为将整个企业法人被处以鞭刑公司被充公、实施能吸引优质人才的投资移民政策、国内实行“居者有其屋”(香港许多城市管理均借鉴新加坡经验)、廉政机构的设立、公费医疗体系等,总之,可以这样形容:新加坡是个非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某些法治政策绝对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特别是行之有效的城市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更值得我们国内城市学习,至少不用交通协警代替有执法权的交警去维持公共交通秩序;至少不用因乱丢垃圾无法执罚;至少不会有乱丢口香糖随地吐痰各种场烟民泛滥无法治理;至少不会轻易去以身试法(鞭刑是令人产生惧怕而肉体无法承受痛苦的酷刑),诚然,通过立法并实施高度的法治各国皆有,但严格执法不是每个国家都能做到的,但新加坡却做到了,且做得非常好,也就为各国实施国家管治提供了学习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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